2016年全省电大老年教育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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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龄委副主任于振业主题报告“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

《规划》指出,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权益、机会均等,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优化布局、面向基层,开放便利、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规划》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二是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三是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四是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五是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规划》提出,将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远程老年教育、老有所为行动等重点推进计划。

《规划》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鼓励教师和专业社工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这是我国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老年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对未来的老年教育事业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应当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文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加以贯彻。

一、当前国家与我省老年教育政策、未来发展规划

(一)国家颁布的老年教育相关法规和政策

国家颁布的老年教育相关法规和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60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发[2012]9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指出:“各地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各地老年教育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就近参加学习。”

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培训中心、老年远程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探索老年大学教育内容与模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开展养生保健、文学艺术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老年人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命健康品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要“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

(二)山东省颁布的老年教育相关法规与政策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支持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鼓励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发展老年教育。

《山东省“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扩大公办老年大学(学校)规模,完善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注册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上述已有法规和政策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学习与教育权利及其提供方式、运行机制均有明确规定;但是,与现实发展情况相比,目前还缺乏实际可行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也没有形成可操作的实施制度和相对固定的专项经费投入,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亟须加强。因此,老年教育的法规政策亟须配套以相应的实施规划、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才能最终落到实地。这次《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出台,必定会对这个进程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我省老年教育概况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老年教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起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不小的成绩,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山东老年大学基本情况

山东是全国老年教育的发祥地。省老年大学创建于1983年,是伴随着离退休制度的建立,全国创办的第一所老年大学。学校的管理体制,为归口党委组织部,由老干部局协助管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面向学员收取少量学费。

经过三十多年发展,我省老年大学系统已基本形成以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为主体,并逐步向镇街和社区延伸的办学体系。目前,省、市、县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主管的老年大学共有146所(省级1所,市级17所,县级128所),在校学员21万人。目前,各级老年大学已全部面向社会群体开放,注册学员中社会老年人比例已占到50%。

省老年大学目前共有四个校区,三所分校。开设60多个专业,677个教学班,近2万名在册学员。在编管理人员只有36人,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管理人员56人、专业课教师233名。建校初期,主要面向离休干部招生,1987年起,开始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目前注册学员中,省直离退休人员约占52%,社会老年人约占48%。他们提出,要打造“三个基地”(适应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要求,打造省直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基地;适应老龄化社会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打造立足省直面向社会的文化养老基地;适应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老年教育示范基地);要建设“四个中心”,努力把山东老年大学建设成为全省老年教育示范指导中心、理论研究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远程教育中心。

(二)老龄部门联合各界兴办老年教育有关情况

近年来,老龄工作部门面对老年教育需求旺盛、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现状,立足于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这个根本,积极探索,广开门路,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打造了济南家庭电视老年大学、青岛老年艺术专修大学、烟台银龄学苑、潍坊银龄家庭传媒大学等具有特色的老年教育模式,对于推动老年教育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济南家庭电视老年大学。由济南市老龄办、济南出版社、济南教育电视台联合开办,于2015年4月正式在济南教育电视台开播,周一至周每天3个课时。首期开播的课程包括国画、摄影、广场舞、书法、保健按摩、阳台养植等课程。所有年龄在55周岁以的中老年人均可参加学习,报名、听课及参与各类互动活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全市有近6万名学员参加学习。采用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潍坊银龄家庭传媒大学。由潍坊市老龄办主办,潍坊市电视台、济南出版社承办。与济南家庭电视老年大学在办学形式、办学内容上基本一致。于2016年4月正式开播,每天4课时,每月有一天面授,师生互动。现有学员6万人。市财政出资每年350万。社会反响很大,广受欢迎。

3、青岛老年艺术专修大学。成立于2005年3月,是青岛市老龄办依托青岛市老年服务中心、整合各方资源成立的一所突出艺术特色的社团组织。2005年3月开办之初招生近600人、10多个专业课,20多个班级,现在发展到30多个专业课,107个班级,有学员3400多人,连续7年呈现饱和状态。为满足无法参加实体老年大学的老年人需求,同时开办了空中老年大学。2015年5月,联合青岛广播电台,成功开设了声乐表演、法律课堂、心理保健、国学讲座等课程,进一步拓宽了办学空间。

4、烟台银龄学苑。于2013年12月创建,隶属于烟台市老年协会。开设声乐、书法、绘画、计算机等课程,坚持聘请烟台市知名专家执教,采用山东老年大学的教学大纲及统编教材,有效地解决了上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状况。每年还定期举办艺术节和摄影大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学员搭建展示风采的舞台。

三、问题与需要关注的几个议题

(一)问题

先说现有“体制内”的老年大学。应当说,在长期以来我国、我省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不完备,社会资源配置失衡的条件下,老年大学独撑局面,确实在老年教育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汹涌浪潮,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旺盛,老年教育仅靠现有体制下的老年大学一家独撑,显然是不行的。目前以老年大学为主要平台的老年教育也面对着许多问题:

一是老年教育管理体制不完善。从目前看,老年大学归党委的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管办,政府部门尚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非政府组织更是难以介入,教育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是老年教育政策体系不完备。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对发展老年教育比较重视,但主要还是在相关法规和宏观政策上为其定性定位,缺少系统完备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也没有具体的发展规划、标准、实施步骤和措施。老年教育的发展进程、质量高低、稳定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重视程度,严重制约着老年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特别是支持老年教育的政策不配套,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的政策、机制缺失,社会力量关注度低,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社会资源投入不足,老年教育资源短缺。

三是人才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各级老年大学管理人员和师资培养缺乏规范、统一的渠道,不专业、不专注的问题较为普遍,制约着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绝大多数老年大学没有在编专职教师,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非常突出(到了县及以下,人员短缺、教师难聘的问题更为突出)。

四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这个问题与上面的几个问题是相关联的。受自然秉赋、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资源乃至地方领导认识水平、重视程度的局限,在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人才保障机制都不够完备健全的情况下,一些地方老年教育发展严重滞后是难以避免的。有些地方存在着招生规模小,办学场所狭小、设备简陋,经费不得保障等等问题。

办老年教育需要有多元主体,共建共享。

总起来说,老年教育前景十分广阔,除了“体制内”的老年大学外,社会力量也开始跃跃欲试,并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是老年教育供给仍然严重不足。有限的老年教育资源与快速增加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老年大学定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国家提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现行的老年大学定位已适应不了面向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举办大众化、普惠性老年教育的需要,亟待对老年教育进行重新定位。三是老年教育内容相对单一。当前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开设的课程内容主要以文艺类、娱乐类、生活类为主,而对于技能培训、职业训练、文化知识等内容相对较少。四是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动力不足。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鼓励措施都没有细化和落地,社会力量对举办老年教育积极性不高,参与动力不足,还没有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单纯依靠公共财政出资办学的教育模式将远远不能满足老年群体对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老年教育应关注的几个议题

通过专题调研以及对国内外实践的考察,我们认为,发展老年教育将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中一个全新的重要领域,应特别需要关注以下主要议题。

第一,明确发展老年教育的宗旨是落实“老有所学”,即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与学习服务,通过学习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第二,老年人的主要学习需求。老年人希望参与能够有益于提高生命质量、增强生活技能、丰富社会生活质量的相关学习活动,基本都具有公益性、非学历教育性,具有显著的多样化、个性化、体验性特征。因此,发展老年教育要注重为老年人提供与其个人生命质量和社会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密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学习服务。

第三,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方式。老年教育主要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①由机构、媒体、社会组织向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此方式具有教育资源丰富、规模大、受众范围广等特点。②社区的老年活动站(中心、室)等开展的教育活动。此方式具有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社交活动需求、实际生活需求等特点。③老年人居家自学活动。此方式具有明显的个性化定制特点,能够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三种教育形式应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为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层次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教育活动,兼顾满足老年人的普遍性学习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

第四,建立在政府统一协调下的老年教育各相关方的社会合作工作机制。应当建立以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教育的宏观规划与业务推进。鉴于老年教育涉及社会诸多方面,应当充分发挥开放大学系统、社区学院、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机构、大众媒体、社会专业机构、社会志愿者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合作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全面持久推动老年教育不仅需要政府决策并给予财政投入、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还需要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提供稳定可靠的教育服务。作为政府依据发展终身教育需要而设立的开放大学,具有为各类人群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的社会职能,亦具有覆盖各省、市、县(区)和社会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业务网络,应该有责任也有能力发挥老年教育主力军的作用。

第六,加强老年教育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比如,建立老年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制度;建立提供老年教育服务的教师及其他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建立面向老年教育服务的需求调研、效果反馈和成果统计等制度;建立老年人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立根据老年人学习需求调整教育服务供给内容和规模的动态机制;建立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公共服务制度。

第七,采用多种传播渠道或宣传方式,形成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文化氛围。鼓励和支持采用多种传播渠道或宣传方式,在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中,倡导终身学习,推介优质学习资源,提供优质学习体验,宣传身边的终身学习典范,让老年人通过学习和体验,直观感受终身学习对于提升生命质量、增强生活技能、丰富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从而更多、更广泛地自发参与到终身学习中,享受学习带来的个人生活品质的提高,形成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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