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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开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部署安排,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和治理“三乱”,以及山东开大“从严治招”要求,推进我院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贯彻开放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稳规模、调结构、抓质量、促规范”的指导思想,坚持“四个面向”,以需求和目标为导向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总体要求。

1.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各招生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紧密围绕市场调研、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等重要环节工作,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我院将按照上级开大要求,严查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尤其严禁办学单位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各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国家开放大学已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上公布了受理学生投诉服务的联系方式和监督机制,我院也会在招生过程中,通过加大回访已录入的学生力度等方式,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取消该招生单位的开放教育招生资格。

3.控制最低招生规模。为提高办学效能,落实办学协议要求,我院会继续管控教学班的单季最低招生数量,凡连续两季招生人数未达100人(招生平台注册为准)的招生单位,原则上暂停其招生资格。

4.规范报名缴费流程。为切实服务好学生,确保学生报名、缴费环节顺利有序、不出问题,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参加业务培训,明晰报名缴费工作最新要求,熟练掌握和应用招生和缴费平台功能,切实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提升招生工作质量。具体要求见本方案第五部分内容。

5.严格入学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在入学资格审核初审过程中,务必严格把关,只录入材料齐全且合格的学生信息,并及时进行材料整理,以备学院审核。同时,注意及时留存所有本专科报名学生的纸质、电子版材料,以备审查。具体要求见本方案第七部分内容。

二、招生专业

我院2023年秋季开设国家开放大学招生专业49个,其中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6个;专科专业33个(其中开放教育专科专业27个,“一村一”项目专业2个,“助力计划”项目专业4个)。

(一)本科专业。

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6个: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

(二)专科专业。

1.开放教育专科专业27个:法律事务、护理、药学、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中文、应用英语(语言教学方向)、广告艺术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市场营销、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一村一”项目专科专业2个: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

3.“助力计划”项目专科专业4个:大数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招生对象

(一)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同时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同时须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同时须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严禁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高等学历教育专业。

四、招生宣传与咨询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 2021) 21 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开大关于开放教育招生宣传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履行好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加强正面引导,切实按照招生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完善招生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确保招生宣传内容和招生广告审核、备案规范性。

(二)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和山东开大各有关规定,须以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政策为依据,加大投入,进行广泛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发动工作;要清晰明确解释招生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在招生简章广告和学生手册中明确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最低毕业总学分、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加强对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授予标准和办理程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宣传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规,不得发布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三)我院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开大招生简章和招生政策制定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简章须注明我院(学习中心)名称,不得直接以国家开放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并自觉接受山东开大的监督。

各招生单位所有宣传材料需报直属学院教务与招生科备案。未经学院审核批准,不得发布招生信息。如有违背,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山东开大制定的开放教育招生“四不准”原则,即不准跨区域开展招生活动,不准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招生指标,不准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准夸大宣传、超计划招生。各招生单位应杜绝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消除一切不良影响,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至学院。

(五)我院将在招生平台权限开放当日,安排专人专职对口各教学班的招生信息进行跟踪,同时开展持续的新生电话回访工作,若在回访中发现有招生单位未按上述(一)至(四)条中的要求进行宣传和招生的,将收回该招生单位剩余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招生权限。

五、报名与缴费

各招生单位需按前期学院分配的固定的招生平台账号或二维码,为学生进行现场报名信息录入,或由学生扫描指定二维码后提报信息,再由招生单位招生人员进平台审核。各招生单位首先须对报名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后,再将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信息录入至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然后将学生信息同步至“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线缴费系统”(以下简称“缴费系统”,网址:http://jfsdtvu.jxjy.chaoxing.com/)中,最后组织学生在线缴费。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学生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各招生单位需在学院规定的缴费日期截止前,完成全部报名学生的缴费,未在缴费系统中缴费的学生不允许进行学籍注册,学生所属招生单位应在学院指定日期前,按学院要求将其从招生平台删除。

注意:凡是未在学生注册归属的学习中心进行缴费者,学院一律按未缴费处理。如有学生注册在直属平台但缴费在其他平台的情况,请联系学生退学,如学生不愿退学,因此产生的后续问题由各招生单位自行承担。

六、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采集

(一)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新生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上报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已开发接口,可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信息。各招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已配置的身份证阅读器(可读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新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我院2023年秋为直属平台所有教学班创建专属微信报名二维码。各招生单位须及时与使用微信二维码报名的学生进行联系核对并留存报名信息。

2023年秋季所有招生单位只允许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刷身份证报名,或学生本人扫描微信报名二维码报名,统一关闭手工录入和批量导入功能。

(二)电子照片采集。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电子照片采集要求进行采集。

七、入学资格审核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切实把好新生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要重点审核异地生源,禁止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

(二)各招生单位要周密部署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三)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学生报名登记表”及“入学资格承诺书”须学生本人签字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或打印)《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报名登记表》,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为了避免后续因入学资格问题产生争议,学院在随后对新生入学资格材料进行复审时,若对材料的真伪等问题难以判定或与招生单位的认定产生分歧,各招生单位须按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先行将学生信息删除,再通知相关学生,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学院进行线下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我院线下审核合格的学生可再次录入招生平台。

(四)我院会对各招生单位招收的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再审核,审核过程中会特别加强对原有学历证明材料的审核。要坚决杜绝在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入学资格要求审查入学材料,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删除,由此引起的后续问题由相关招生单位负责解释工作,情节严重的,我院会追究相关招生单位责任直至与其取消合作。

(五)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规定,学生年龄小于17周岁的(2006年9月31日之后出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六)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将按照山东开大通知执行。

八、时间安排

(一)阶段划分

本季招生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随招随录”面向直属平台教学班,时间为6月25日-7月29日;第二批次面向所有招生单位,时间为8月1日-9月12日(暂定),实际执行会根据具体完成情况略有微调(注:学院会以8月27日平台数据为准,视各招生单位计划完成情况和质量及各招生单位实际需求综合衡量,进行计划数的内部调整)。

(二)第一批次具体进度安排

2023春第一批次招生时间安排表

6月25日

-7月27日

1)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分配的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数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信息录入、核对等工作。

2)学院以7月27日数据为准,审核第一批次招生材料。各招生单位须按时将第一批次招生材料发送至招生邮箱zhishuzhaosheng@163.com。

注意事项:

1)为保证整体进度,招生单位可以采用增量发送材料的形式提交学院复审,不需要一次性将材料提报给学院,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只可提前不允许拖后。

2)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审核老师的要求将不合格学生删除。

3)所有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将被学院收回,纳入第二批次进行再分配。

7月28日

-7月29日

招生单位组织复审合格的学生进行缴费工作。

7月29日

7月29日16:00关闭招生平台

7月30日

学院依据本学期最终量化考核结果及各招生单位计划需求进行第二批次的计划分配。

 

(三)第二批次具体进度安排

 

2023春第二批次招生时间安排表

7月31日

开展各招生单位招生研培活动,现场签订招生承诺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布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8月1日

-8月27日(暂定)

1.研培活动结束,为缴清费用且提交了招生承诺书的招生单位开招生平台,为招生老师赋招生权限(一个教学班赋一个招生账号及一个二维码账号)。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新生信息录入、信息核对和缴费等工作。

注意事项:

1)第一批次本科占比须占招生总数的30%以上,达不到要求不能启动第二批次计划执行。

2)招生单位异地生须提供在三大校区的学生与招生老师的合影照片(教学点也可提供在各自校区的合影照片),所有异地生均须按要求先将异地生材料提交学院,审核通过方后录入平台。

3)非异地生新生材料需教学班先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方可允许录入平台。

4)招生单位初审材料无误后,经学院复审材料合格的学生(材料仍采用增量提交的方式,无需一次性提交所有计划内的学生材料),方可将学生信息同步至缴费平台,组织学生进入缴费平台缴费。

5)严禁超计划录入及缴费,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单位负责。招生工作相关情况及未尽事宜须及时与学院沟通,切忌想当然任性而为。

6)时间节点为预估时间,学院会根据多数招生单位的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进行微调

282717:00(暂定)学院将导出平台数据。各招生单位将第二批次招生材料发送招生邮箱zhishuzhaosheng@163.com,为保证整体进度,材料发送只可提前不允许拖后,请各招生单位对新生材料随录随审核随整理,杜绝等、靠、拖的现象

8月28日-8月31日(暂定)

1.学院审核第二批次招生材料(注:材料提交方式为增量提交,无需等到本时间段再统一提交第二批次计划的所有材料)。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老师的要求将不合格学生删除。已招满计划的招生单位可向学院提出新增计划申请,迟迟不能完成计划者(以缴费数量为准),学院进行将内部调整,确保用好第二批次计划数。

2.视剩余计划数情况和各招生单位实际需求,并以量化考核结果和第二批次招生完成质量为主要依据,完成计划调整。

8月31日

-9月7日(暂定)

各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分配,进行新生信息录入、信息核对和缴费等工作。

9月7日(暂定)

16:00关闭招生平台。

9月8日(暂定)

招生单位将未复审的招生材料发送招生邮箱zhishuzhaosheng@163.com。

9月8日

-9月10日(暂定)

学院审核招生材料。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老师的要求将不合格学生删除。

9月11日(暂定)

招生单位提交初审数据并将最终版本的电子材料发送招生邮箱。

9月12日(暂定)

上报省校招生数据。

九、重点注意事项强调

(一)我院本季原则上不再接收异地生的注册,如确有在济南市工作的异地生需注册报名的情况(异地生指外省身份证号或居住地址在外省的学生),各招生单位要按异地生要求严格审查学生入学资格材料后,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为学生注册信息,同时填写《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见附件1)。如未按学院要求,对未经报备私自录入的异地生,学院一律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进行删除。

(二)严格遵循“稳规模、调结构、抓质量、促规范”的指导思想,各招生单位本科招生数须占各自本季招生总数的30%以上。

(三)各招生单位要认真阅读《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见附件2)内容,严格遵照承诺开展招生工作,提前签署承诺书,经招生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直属学院教务与招生科,学院收到承诺书后为其开启招生权限。

(四)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已按山东开大的缴费标准进行设定),严禁由此引起的投诉和纠纷事件发生。

(五)直属学院开放教育招生QQ群是发布招生信息及问题讨论的平台,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期间要确保登录并及时查看群消息,避免因接收信息不及时而延误工作。

附件:1.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

      2.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

 

山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招收区域外学生统计表

   招生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附件2

开放教育招生承诺书

     招生单位参加        季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现就本季招生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不设立点外点进行招生。

二、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夸大和虚假宣传,不夸大和虚假承诺。

三、严格按照学院要求,不进行跨区域或变相跨区域招生。所招收注册的异地学生均属在济南本地工作的社会人员,其学习、考试等均严格按学院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四、遵照教育部规定,不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开放教育。

五、不挂靠注册学生,同时不接受他人/机构挂靠注册学生。

六、不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七、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保报名登记表上的学生本人郑重确认并承诺一定由学生本人签署。不弄虚作假或协同造假,确保录入信息尽检,资格达标。

八、严格执行学院招生方案规定及要求,不超计划录入及缴费。

九、确保招生平台与缴费平台的学生信息一致,做到不一致不缴费。

十、以上提到的问题保证提前规避。如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学生录入了平台,一经核实,严格按学院要求及时进行删除,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十一、以上承诺内容均已认真查看并确认,签字生效。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招生单位承担。

 

            招生单位负责人(签字):

              招生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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